怎么證明材料價格不同,怎么證明材料價格不同呢
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怎么證明材料價格不同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怎么證明材料價格不同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我想詢問我公司是一個新辦的公司,我的材料出庫數大于入庫數,請問我的帳應該怎么做?
如果僅是此次材料出庫數大于入庫數,很正常啊,證明你本月進貨少,領用多,消化了一部分庫存。
如果整個存貨因此會成為負數就不正常了,肯定是有的購進材料沒有入賬。 有兩種可能:
一是材料已驗收入庫但發票沒有到,所以沒有記賬,實際大于賬面;
二是材料驗收入庫,但沒有取得正規發票,無法入賬,實際也大于賬面。
如果是第一種情況,建議用暫估價入賬,待發票到后紅字把暫估入庫沖回,再按票面價格和稅金重新登賬,這樣就不會發生你說的情況了。
如果是第二種情況,建議多出來的庫存作為盤盈處理,沖抵當期管理費用。然后再出庫,就平了。
借:原材料 貸:管理費用 這樣也解決了你的問題。
總之實物資產(原材料、庫存商品、固定資產等)賬面不能出現負值。
職稱評審業績證明要提供哪些材料?
針對您的問題,熊職稱可以告訴您職稱評審業績證明要提供的基本鐵三項材料是: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和竣工驗收報告,這是業績材料中最基本的三個項目。
除了基本的鐵三項還有業績證明、業績合同施工中獲取到的一些數據報告和驗核材料等等。
除了以上這些還有業績中獲得的獎勵,比如說工法,專利,優秀項目獎等等
投標人對招投標活動有異議,怎么投訴???
謝謝邀請!如果投標人對招投標活動有異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招標投標活動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10日內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投訴。投訴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必要的證明材料。就本條例第二十二條、第四十四條、第五十四條規定事項投訴的,應當先向招標人提出異議,異議答復期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其各條款如下:
第二十二條
潛在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資格預審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2日前提出;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10日前提出。招標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復;作出答復前,應當暫停招標投標活動。
第四十四條
招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地點開標。 投標人少于3個的,不得開標;招標人應當重新招標。 投標人對開標有異議的,應當在開標現場提出,招標人應當當場作出答復,并制作記錄。
第五十四條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自收到評標報告之日起3日內公示中標候選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提出。招標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復;作出答復前,應當暫停招標投標活動。
第六十一條
投訴人就同一事項向兩個以上有權受理的行政監督部門投訴的,由最先收到投訴的行政監督部門負責處理。 行政監督部門應當自收到投訴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投訴,并自受理投訴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書面處理決定;需要檢驗、檢測、鑒定、專家評審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內。 投訴人捏造事實、偽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證明材料進行投訴的,行政監督部門應當予以駁回。
第六十二條
你好,很高興能回答這個問題:
縣級以上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工程招標投標活動投訴的處理工作;投訴處理應當遵循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則;投訴人投訴時,應當提交投訴書,已向其他監督部門投訴的,應當一并說明;投訴人是法人的,投訴書必須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投訴人是其他組織的,投訴書必須由其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投訴人可以直接投訴,也可以委托代理人辦理投訴事務。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怎么證明材料價格不同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怎么證明材料價格不同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